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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现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处)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任务落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提升既有优势,补齐补强短板弱项,推动人社领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重点措施

(一)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稳定和扩大就业,出台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若干措施,启动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9月底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实现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和发证“全程网办”,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提供职称电子证书线上查验。推进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压缩工伤认定时限,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升级。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山东发展。强化院士服务保障措施,提升服务保障待遇。修订完善《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提升引进人才市场化服务水平。激发市场化人才服务活力,修订完善《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出台进一步加强贯通的措施文件。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提高职业技能评价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配合做好其他优化营山环境指标提升工作。在“开办企业”方面,配合做好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配合做好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企业开办掌上可办,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研究探索适当降低有关社保费率的可行性,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辅导,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高我省税收营商环境竞争力。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推进外国人来鲁工作便利化,修订《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打造相对完备的外国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外商投资服务,针对企业反映问题,省市协同、分级分类限时办理,“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是提升营商环境、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指标牵头处室、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的创新突破行动。各指标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通报。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将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处室、单位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处室、单位进行约谈。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影响营商环境”的理念,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