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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促进我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紧紧围绕“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突出转化实施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专利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补链、延链、强链,强供给、促需求、优服务,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到2023年,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是专利创造、转化激励机制更加高效。高校科研院所构建起完善的权益分配机制,转化积极性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研发成本有效降低,专利产品产出显著增加;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供需对接渠道、专利运营体系更加畅通。实施促进专利转化“321”工程,抓好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运营库、中小企业专利转化需求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三库建设;精心打造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技术推广运用两个平台;依托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相关产业分中心、济青烟运营城市、聚合市区县、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国有企业运营机构等,建成全省“一体化”专利运营体系,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实现供需双方线上线下精准对接。

三是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健全。加强政策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形成专利转化资助、专利运营奖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等多措并举的政策支持体系。

四是专利转移转化更加活跃。省内中小企业接受相关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以及合同成交额和实际到账金额大幅增加,年均增幅超过20%;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数量,以及合同成交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显著增长;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及就业人数稳定提升;推动省内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备案专利产品数量稳定增加;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项目数年均增幅达到20%,2023年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开展高价值专利创造、转化实施、运营服务等高价值专利中心培育工作,对省级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省财政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经费支持。到2023年,认定支持培育高价值专利中心300家。

2.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推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提升创造、运用、保护能力质量。梯次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到2023年,培育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3000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500家。

3.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2023年底前,实现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制度全部建立。

(二)拓宽专利转化运用供需渠道

4.建设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运营库。筛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可转移转化的有效专利,进行分析评估,挖掘质量高、市场前景好、转化潜力大的专利,进行深度数据加工,并整合省内其他专利运营库资源,建设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运营库。2021年底前入库专利4万件以上,2023年实现入库专利6万件。

5.建设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库。各市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征集中小企业对专利技术、产品转化的需求。依托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分析专利布局、许可、转移、侵权纠纷、诉讼等数据,通过标引、分类和加工,建设专利技术需求库。

6.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各市要通过实地走访、发放问卷等形式,充分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及融资需求,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筛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加强知识产权押品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向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推送。推进知识产权评价评估地方标准建设。

7.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鼓励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通过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登记注册其专利技术,明确许可费用和支付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许可,降低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门槛。

(三)推进供给需求精准对接

8.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发布、确权评估、转让交易、项目融资等综合服务功能,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全链条服务。依托山东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等运营载体,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发布专利许可转让供给信息,对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快速匹配,搭建专利供给和技术需求精准对接的核心枢纽,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9.组织专利技术路演和供需对接活动。各市要积极组织协调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技术研发团队,到中小企业聚集的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开展专利技术路演和供需精准对接活动。积极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2023年底前,组织技术路演对接活动不少于30场。

10.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各市要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介和银企对接,通过金融产品筛选、企业路演、银行推介、集合授信等一系列活动,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实现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数、金额大幅度增长。

11.支持开展专利导航。围绕重点产业,每年开展2个以上的全省产业导航项目。支持各市遴选中小企业集聚、专利基础较好、研发活动活跃、转化需求迫切的产业、园区,开展专利导航,指导开展专利挖掘与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池构建及专利产品产业化等运营活动。省财政对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区域特色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四)优化专利转移转化服务

12.优化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依托济南、青岛专利代办处建立专利转移、许可、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优化受理、审核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向产业基础较好、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延伸,提高中小企业获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可及性,实现专利转移转化公共服务“一窗通办”“一站式办理”。

13.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数据统计。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专利转化运用指标进行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定期向各市通报,为实施工作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14.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知识产权重点运营城市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贯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等工作方面要有突破,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各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中心建设,支持青岛海尔智慧家庭、东营中国石油开采及加工等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建设,支持市区县、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国有企业等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形成“一平台、多中心、全链条、一体化”专利运营体系。

15.加强专利运营人才培养。在全省设立6家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大培训力度,面向高校院所的专利运营中心、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专利转移转化、价值评估等高端服务人才。

(五)完善政策措施

16.修订《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将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化,2021年提交省人大审议,为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运用提供法制保障。

17.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使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18.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各市设立运营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扶持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开展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培育等,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好循环。

19.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级建立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财政分别给予60%、40%、60%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

20.推进专利奖励制度改革。加大专利奖励对技术转移转化及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考查比重,引导提升专利转化实施效率、效益。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项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三、实施与保障

(一)提高重视程度。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纳入有关战略规划予以统筹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成立方案实施工作专班,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督促检查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大财政支持。统筹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给予支持。各市、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政策衔接,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放大支持效果。对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的有关市、部门和单位,在政策扶持或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务求工作实效。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将跟踪调度各地实施情况,每年对执行情况开展评价和通报,及时指导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组织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价,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推进专利转移转化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